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64号)。监管函指出,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对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8号)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及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监管函显示,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按照发货时点确认收入,与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同时,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未对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余额予以转销,导致2022至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均虚增225.09万元。
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中存在多项错误、遗漏,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前后披露金额不一致;“固定资产-办公及其他设备”账面原值减少金额小于累计折旧本期减少金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披露“其他应收款”组合会计估计变更。
三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且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6.3.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醒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 违规类型 | 具体违规情形 | 主要影响或后果 |
|---|---|---|
| 会计核算不规范 | 主要产品销售按发货时点确认收入,与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合并财务报表未转销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余额 | 2022至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均虚增225.09万元 |
| 信息披露不准确 | 2024年年报及财务报表附注存在多项错误、遗漏,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前后金额不一致等 | 信息披露内容未达真实、准确、完整要求 |
| 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 |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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