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称,因9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8.73万股限制性股票,此举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告同时就注册资本减少事宜向债权人发出通知。
回购注销背景: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失去资格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回购注销源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7,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总股本减少28.73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如下变化:
| 项目 | 变更前数量 | 变更后数量 |
|---|---|---|
| 总股本 | 233,514,680股 | 233,227,400股 |
| 注册资本 | 233,514,680元 | 233,227,400元 |
据公告,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强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债权人需注意:45日内可申报债权或要求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需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期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债权有效性,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债务。
申报材料: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法人债权人另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申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申报方式:可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收到日为准(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
联系方式:现场接待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2楼证券投资部;联系人耿超先生,联系电话0991-5873797,电子邮箱dxjy603032@163.com。
公司表示,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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