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质押股数为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本次质押主要为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告同时强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较低,资金状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质押6900万股 占总股本2.11%
根据公告,南方香江作为香江控股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3.21亿股(1,320,619,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1%。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6900万股(69,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22%,占公司总股本的2.11%。本次质押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并非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2日,到期日为2026年11月30日,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明确为“为香江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69,000,000 | 否 | 否 | 2025-12-12 | 2026-11-3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5.22% | 2.11% | 为香江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稳定 质押比例低
公告显示,香江控股总股本为32.68亿股(3,268,438,122股)。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8亿股(2,218,32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7%,为公司实际控制方。
就质押情况而言,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共计6900万股,仅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3.11%,远未达到80%的风险预警线。其中,南方香江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为6900万股,占其自身持股的5.22%,整体质押比例处于较低水平。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补充质押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无限售股数量(股) |
|---|---|---|---|---|---|---|---|---|---|---|
| 南方香江合计 | 1,320,619,361 | 40.41% | 0 | 69,000,000 | 5.22% | 2.11% | 0 | 0 | 0 | 0 |
质押风险可控 不影响公司治理与控制权
对于本次股份质押的影响,香江控股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南方香江本次质押是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其目前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同时,若未来出现潜在平仓风险,南方香江将通过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告还强调,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控股股东较低的质押比例和明确的资金用途,显示其对上市公司经营的支持及自身财务状况的稳健,短期内对公司股价预计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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