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相贯通
创始人
2025-12-15 04:18:30

(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法院要将党的政策主张转化为司法实践,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严格公正司法。严格公正司法的出发点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脚点在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现实路径在于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最终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正向互动、同频共振。做好三者的平衡,须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在法院整体工作和每个司法个案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以“质量优先”筑牢严格公正司法的根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这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裁判,不偏不倚。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最大政治优势,必须时刻牢记、坚定不移。要严格依法办案。案件质量建立在对案件事实正确认定的基础之上,要准确析出争点,以争点为轴心准确查明事实、论证求索,严格依法裁判。对于刑事案件,要做到不枉不纵,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于民事案件,要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实质化解。对于行政案件,要做到政通人和、取信于民,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以“兼顾效率”强化严格公正司法的保障   严格公正司法必须建立在高效运转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会导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而司法效率的提升又必须以确保司法公正为前提,否则只是“虚假的正义”。这要求我们必须强化科学管理,将效率和质量统一到每个司法案件中。   要着眼构建高效运行机制释放效率。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推动遵循司法规律、符合工作实际的新时代专门法院改革成果系统集成。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破解执行难。规范和完善环境资源、知识产权、破产、涉外等领域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以专业化审判促进高效解纷。健全就地审理案件工作机制,深化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改革,优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筑科学、高效、协同的内设机构体系。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推广适用要素式审判、先行判决等制度,优化配置速裁快审资源,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能用尽用,推进案件办理“各归其道、各尽其能”。   要着眼树牢“大管理”理念保障效率。“一把手”靠前抓管理,高点站位、系统谋划,以数字化思维重构审判管理范式,自上而下打通“中梗阻”,切实解决不愿管、不会管、不想管问题。推动审委会宏观抓管理、院庭长带头抓管理、审管部门专职抓管理、业务条线主动抓管理、审判团队自我抓管理、督察部门督促抓管理,向管理要效率、用管理求实效。建立发、改、指案件全周期监测机制,逐级逐案实质把关问诊,纠偏补弊,切实提升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水平。   要着眼强化科技支撑赋能效率。以全国法院“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为抓手,实现“一网通办”,推动人民法院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拓展覆盖诉讼服务等各领域场景模型,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司法模式变革。依托要素式应用场景,加强司法文书标准化建设,对要素相对明确、固化的案件,按图索骥运用要素式范本、开展要素式审判,形成路径明晰、裁判精准的集约高效模式。   三、以“注重效果”把好严格公正司法的方向   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终体现在效果上,同时,案件的效果也会对案件质量、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要求我们必须以定分止争、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核心锚点,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敏于把握案件背后的潜在安全风险,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持续优化涉企执法司法,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充分运用法治方式促进企业发展和治理,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既要结合具体案情,遵守法律的具体规定,也要综合考虑司法政策、法的原则、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人民群众的感受等,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   坚持“如我在诉”,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百姓所急所盼,以“如我在诉”意识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等涉民生案件,持之以恒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优化诉讼服务水平,加强对在线司法活动的规范引导,持续深入开展好网上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证据交换等,有效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始终坚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既严格遵照法律规定调处纠纷,又把社会需求、社会价值和社会变化等因素纳入其中加以衡量,注重情、理、法的有效融合,使裁判结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普遍接受。   坚持实质解纷,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要做优做细做实立、审、执、监、访各环节实质解纷工作,不断降低“案-件比”,努力用最少的程序定分止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广泛凝聚合力共同化解纠纷。用心用情做好案件开庭、裁判文书制作、判后答疑、释法说理等重点工作,把服判息诉放在更重要位置,解“法结”更解“心结”。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当前中日...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当前中日关系陷入僵局乃至谷底之际,公司有规划更多使用国产光刻胶等材料来替代日系...
富德生命人寿咸阳中心支公司被罚... 12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
市场监管总局:抓紧推进出台《互...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16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正抓紧推进《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
天奇股份:锂电循环业务夯实产业... 12月16日,江西天奇金泰阁集团(简称“天奇金泰阁”)资本赋能发展大会在江西龙南举行。会上,天奇股份...
「侠客岛」他们用上了“AI分身...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海外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