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2、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3、当期转股价格:13.21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9月27日至2027年3月21日
根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将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00,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盛虹转债”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3月21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募集说明书》关于“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规定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盛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21元/股的80%,即10.568元/股,预计将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盛虹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盛虹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357348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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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18,692,575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12月10日公司总股本6,611,230,317股为计算基数,下同)的16.92%。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盛虹石化通知,盛虹石化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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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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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告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1、盛虹石化本次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东方盛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第三期增持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东方盛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东方盛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虹石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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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盛虹石化质押股份的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均未质押。
本次盛虹石化解质押和质押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3.27%。
四、其他说明
盛虹石化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质押和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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