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49,证券简称:杭州园林)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此次调整涉及公司章程重大修订及22项公司治理制度的更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并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基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更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核心变化包括:
组织架构重大调整: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监事会原有职能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法定代表人制度完善:新增“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条款,明确公司需在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细化法定代表人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追偿机制。
股东权利与决策机制优化:将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门槛从3%降至1%,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权利,同时明确股东会决议无效及撤销的司法程序,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
党组织建设纳入章程:新增“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条款,明确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2项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 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配合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对22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其中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修订 | 否 |
| 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修订 | 否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1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6 |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办法 | 修订 | 否 |
| 17 | 内部控制制度 | 修订 | 否 |
| 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1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 2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新增 | 否 |
本次修订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均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新增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将明确董事离任后的责任追溯机制。审计委员会权限显著提升,除原有的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职能外,新增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等权限,形成对董事会的有效制衡。
后续安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告显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制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市场分析认为,此次治理结构调整有助于提升决策效率,强化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能,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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