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安晚报)
转自:新安晚报
如何让AI助手的应用与升级做到主次有序、全面赋能?明光市检察院明确了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决策主体性”原则,着力推动AI从“流程辅助”走向“认知增强”。
在优化系统功能方面,宋飞虎有着自己的思考,他建议,AI助手应在量刑建议、争议焦点、办案交互方式等方向加强创新。希望未来能实现根据现有证据、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的动态变化,实时给出量刑建议的调整方向和幅度。同时,系统能够基于案卷材料,智能归纳出本案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焦点,并分别从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角度进行论点、论据的推演,甚至能够通过虚拟人的方式实现实时互动交流、讨论。
而在应用机制上,钱小帅特别强调:“AI助手设计初衷是基于‘521审查法’,这本身就是将资深检察官的办案思维和经验逻辑化、结构化的过程。它严格遵循审查报告的流程,需要检察官逐一确认。AI助手的价值在于检索、比对和启示,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发现案件疑点和监督线索。”
“AI不会代替检察官,但善用AI的检察官必将更具优势,”缪群说,“我们希望每一位检察人员既拥抱技术,更坚守专业——让AI成为我们追求公平正义的‘强大外脑’,而不是替代独立思考的‘捷径’。” 本版文字: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