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明星网红偷逃税没有护身符#】#流量不是明星网红逃税的通行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披露,今年前11个月,查处1818名包括明星网红在内的“双高”人员,查补税款15.23亿元。“双高”人员,是指高收入、高净值人群,即年收入超过100万元或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过去一段时间,以一些网络主播、明星艺人为代表的“双高”人员处心积虑偷逃税。隐匿和虚构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种种行为,是对诚信体系的破坏,更是对社会公平的侵蚀。近些年,在税务部门雷霆追击下,因偷逃税被查处、曝光、重罚,乃至彻底凉凉的明星网红并不少见。一系列案件传递的信号也再明确不过:名气不是法外特权,流量更非逃税“通行证”。粉丝再多、光环再亮,挑战法律红线必被严惩。面对偷逃税行为隐匿化、专业化的新趋势,我国的监管手段也在持续升级,其中“数据驱动、技术赋能”可谓一大治理亮点。此前许多明星主播的偷逃税案件,都是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线索后跟进查实的。而随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出台实施,税收征管系统大数据筛查功能正日益强大,“以数治税”智慧监管体系也日益成熟。实时监控的法网早已布下,伪装精妙的资金腾挪、苦心钻营的偷税把戏,最终都会原形毕露。谁还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终将玩火自焚。(@北京日报 记者 海杨 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