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对三七互娱(维权)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七互娱”)及实际控制人李卫伟等7名相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经查,公司存在股东持股虚假记载、关联交易未披露等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涉及时间跨度长达8年,累计未披露关联交易金额超11亿元。
根据深交所披露,三七互娱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2014年至2020年年报长期虚假记载股东持股情况,涉及吴卫东、吴卫红等4人代持李卫伟、曾开天合计2271.81万股公司股票;二是2018年以14亿元收购江苏极光网络20%股权时,未披露交易对手方胡宇航的关联方身份,导致该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在年报中披露;三是2020年以28.8亿元间接收购广州三七网络20%股权过程中,隐瞒关联关系,相关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年报未披露该关联交易;四是2018年至2021年与海南力源等关联方发生累计11.76亿元关联交易未披露,其中2020年单笔交易金额达7.6亿元,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42%。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指出,三七互娱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多项规定,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经自律监管处分委员会审议,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伟,董事曾开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吴卫红,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威等5人给予公开谴责,对董事胡宇航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决定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违规事项类型 | 涉及期间 | 主要问题 | 涉及金额 | 占对应年度净资产比例 |
|---|---|---|---|---|
| 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 | 2018年 | 未披露关联交易 | 1.15亿元 | 1.58% |
| 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 | 2019年 | 未披露关联交易 | 1.08亿元 | 1.77% |
| 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 | 2020年 | 未披露关联交易 | 7.60亿元 | 10.42% |
| 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 | 2021年 | 未披露关联交易 | 1.93亿元 | 3.18% |
公告显示,三七互娱及相关当事人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请复核。本次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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