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25年11月18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丽尚国潮”)的资产交易对方声量(衢州)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量咨询”)及其实控人陈仲华、诸葛子凡予以通报批评。上述主体因在标的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长期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违反了相关监管规定。
业绩承诺大幅未达标 补偿义务迟迟未履行
公告显示,2022年9月30日,兰州丽尚国潮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有限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为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丽尚美链”)与声量咨询及陈仲华、诸葛子凡签署《关于丽尚美链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声量咨询及陈仲华、诸葛子凡作为承诺人,承诺丽尚美链在2023年内需实现经审计营业收入8.8亿元、净利润1700万元;若实际净利润低于目标金额,承诺人需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丽尚美链2023年实际完成净利润仅为50.84万元,与承诺净利润差额达1649.16万元。然而,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在业绩未达标后,未按约定及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直至2025年7月18日兰州丽尚国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才形成业绩补偿调整方案。
漠视投资者权益构成违规 上交所作出通报批评
上交所指出,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是交易对方应遵守的基本承诺,旨在弥补上市公司损失、保护投资者权益。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在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漠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和监管督促后,仍长期未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也未及时通过决策程序形成补偿调整方案,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7.7.5条等规定。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均回复无异议。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决定对声量咨询、陈仲华、诸葛子凡予以通报批评。该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业绩承诺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
| 指标 | 2023年承诺目标 | 2023年实际完成 | 差额(净利润) |
|---|---|---|---|
| 营业收入 | 8.8亿元 | 未披露 | - |
| 净利润 | 1700万元 | 50.84万元 | 1649.16万元 |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资产交易对方及相关方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及时履行公开承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