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赖书闻)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修订并通过《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转公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有两个方面的突出变化:一是新增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在原有“自筹结清”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带押直转”模式,改变现行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的办理方式,借款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还贷”,直接完成贷款的置换。二是拓宽了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将原有商转公贷款仅支持新建商品住房,拓宽至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等购房类型,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群体,满足多样化贷款需求,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高明介绍,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即将进入封关运作阶段,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政策,让政策红利更大范围惠及商业贷款职工,不仅减轻了千家万户的房贷压力,也为封关运作营造更具活力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安居,让更多人才安心投身自贸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