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维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21,简称“金一文化”)于2025年12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12月3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围绕强化党建引领公司治理展开,拟删除原章程中关于党组织设置的部分条款,并新增“党的组织”专门章节,明确党支部在公司治理中的权责、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章程修订核心内容:新增“党的组织”专章,明确党建与公司治理融合机制
根据公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聚焦党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的深度融合,具体调整如下: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 删除该条款 |
| 新增 | 第五章 党的组织 |
| 新增 | 第九十八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的数量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认为必要时,可以任命或选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
| 新增 | 第九十九条:公司应当为党支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党支部支委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
| 新增 | 第一百条: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 |
| 新增 | 第一百零一条: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支部通过制定议事规则、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等,明确党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形式、程序、纪律,厘清党支部委员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并形成党支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体制机制。 |
| 新增 | 第一百零二条: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
修订背景与意义:强化党建引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党支部设置及工作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通过增设“党的组织”专章,金一文化进一步明确了党支部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权责及运行机制,具体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夯实党组织基础保障。修订后章程明确党支部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体系,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从管理费中列支,为党组织活动提供稳定支持。
二是构建双向融合治理机制。“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条款打通了党组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人才交流通道,有助于实现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三是确立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环节,有助于发挥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中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后续安排: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公告强调,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备查文件显示,本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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