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69,简称“卓翼科技”)12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和山未来”)、顺域达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顺域达”)与自然人曾志超于12月1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3152.7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6%,和山未来由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陈雍先生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56% 控制权格局重塑
公告显示,和山未来、顺域达及曾志超均通过司法拍卖取得公司股份,且已完成过户登记。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三方形成关联持股关系,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
| 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513,032 | 4.50% | 4.50% |
| 顺域达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3,006,966 | 0.53% | 0.53% |
| 曾志超 | 3,006,966 | 0.53% | 0.53% |
| 合计 | 31,526,964 | 5.56% | 5.56% |
注:数据来源于卓翼科技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据协议约定,三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涉及董事选举、利润分配、重大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15类核心事项需事先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若协商未达成一致,将以和山未来的意见为准。此外,三方承诺在协议签署后3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且未来12个月无增持计划。
协议核心条款强化控制权稳定性
《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义务及特别约定,主要内容包括: - 一致行动范围:涵盖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董事、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对外担保等。 -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三方36个月内不减持股份,股份转让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其他方并赋予优先受让权。 - 控制权不可撤销:一致行动关系未经三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解除,相关条款具有不可撤销性。 - 争议解决:协议履行纠纷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解决。
公司告别无实控人状态 控制权稳定利好经营
公告指出,本次协议签署前卓翼科技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易完成后,和山未来凭借4.50%的直接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取得公司控制权,其实际控制人陈雍先生成为卓翼科技新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表示,本次控制权稳定后,新控股股东将依托其在企业管理及资本运作方面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决策效率,保障经营持续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增减,不触发要约收购,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同步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和山未来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5.56%,未达到绝对控股比例。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控制权稳定性及后续经营改善效果,相关进展请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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