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黎兆齐 文/图
市民拴上牵引绳遛狗。你身边还存在未拴绳犬只追逐孩童、犬吠扰民的情况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的条款明确了多项违法情形的处罚措施。连日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个小区、公园、街区等发现,多数养犬人已养成拴绳习惯,但仍有少数行为存有违规风险,新规落地后将为市民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新规 养犬规定详细严格 处罚将会全面升级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的条款更明确,针对养犬的相关行为作出了详细且严格的规定。违规养犬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宠物扰民方面,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走访 多数市民文明遛狗 仍有少数违规行为
11月28日晚,在良庆区凤凰路一商业街区,市民李女士带着拴有牵引绳的宠物金毛犬散步。“提前适应新规要求,既是保护别人也是保护自家狗狗。”她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小区曾发生过未牵绳犬只追逐孩童的纠纷,如今了解到遛狗不拴绳若致人受伤可处拘留或罚款,不敢心存侥幸。
“最近来买牵引绳和嘴套的顾客多了不少,很多人都是主动来询问有没有符合新规要求的用品。”一家宠物店店主介绍,不少养犬人还会咨询文明养犬的相关知识,对宠物粪便清理袋等配套用品的需求也在增加。
记者连日走访南宁市多个小区、公园、街区发现,多数养犬人已养成拴牵引绳的习惯,但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玉洞大道五象湖公园路段,一些市民骑电动自行车带狗出行。狗狗或站在车上,或跟随在车辆后面跑动,部分犬只未系牵引绳,存在安全隐患。
“上周我带孙子在小区滑梯旁玩耍,一只没拴牵引绳的金毛突然冲过来,孩子吓得哇哇大哭,狗主人还说‘我家狗不咬人’。”居民潘先生提起此事仍心有余悸,他希望能对这类行为进行约束。
解读 法律约束养犬行为 推动践行文明理念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犬只伤人事件达12.7万起,其中83%涉及未拴牵引绳,上半年涉犬伤人案件同比增幅达16.8%。与此同时,12345热线今年接到的犬吠扰民投诉达237万件,同比上涨19%,涉犬矛盾已成为影响城市公共秩序的突出问题。
“新法规的核心突破,是将养犬行为从‘道德倡导’全面转为‘法律约束’。”广西金桂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莫远锋表示,长期以来,不规范养犬的问题备受老百姓诟病,原来的处理方法相对缺失。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养犬管理条款,加大了对不规范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旨在保护公众安全,划定养犬的法律边界,确保养犬不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对公众而言,遭遇危险犬只威胁时,有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公共空间的安全性将显著提升。
“新规不是要限制养犬自由,而是通过划定权利边界,实现养犬人与公众的利益平衡。”莫远锋强调,2026年新规实施后,养犬人需主动适应“出户拴犬绳、大型犬戴嘴套、及时清粪便”的法律要求,违规成本的大幅提升,终将推动文明养犬从“被动遵守”转向“主动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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