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三亚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
文件删除了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
需登记资金来源”,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一致。
文件规定:
金融机构在较高洗钱风险时,
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
同时,还规定对低风险情形,
采取简化措施。
这项新规真正做到了“安全”
与“便利”的平衡,
既筑牢了金融安全防线,
又避免过度干预老百姓的
正常金融活动。
毕竟,反洗钱不是防老百姓,
而是防坏人利用金融系统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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