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青海省不断推动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多年提高养育标准。“十四五”以来,青海省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6亿元。目前,青海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每人每月1050元,较“十三五”末提高了32%和50%。
青海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医保参保全额资助,医疗费用100%报销。推动设立省、市、县三级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健全“县—乡—村”三级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络,选优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全省407个乡镇(街道)、466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先后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持续打造示范性村(社区)“儿童之家”,为基层关爱服务各类困境儿童提供场所。
同时,青海各县(市、区)依托大数据,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铁脚板”作用走访探视,对辖区内各类困境儿童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庭申请保障,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此外,青海聚焦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将关爱保障对象从传统的弃婴、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内容从基本生活逐步向就医就学、成长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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