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6,简称“方大炭素”)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响应最新监管要求并结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拟对26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2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公告显示,本次制度修订主要依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多项法规要求,涵盖股东会议事、董事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其中,6项核心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22项(含2项新制定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修订制度包括: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除上述核心制度外,公司同步推进20项制度修订及2项新规制定,具体如下: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制订 | 否 |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订 | 否 |
公告指出,《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此次制度修订和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方大炭素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推进后续工作,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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