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6件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福建省福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向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其中之一。
其中一例案情显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有未成年人多次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及伪造的驾驶证在某租车App上租赁豪车,驾驶进入地下停车场后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犯罪。检察机关进一步走访调研20余家机动车租赁经营场所发现,机动车租赁行业存在门店经营管理不规范、网络租赁平台无法识别身份证、驾驶证的真实性与二者主体同一性等问题。
经统计,2021年以来福州全市因未成年人租车引发的刑事案件共9件,涉及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交通肇事、利用租赁车辆结伙流窜盗窃并销赃、未成年人因租赁车辆损坏遭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福州市交通运输局未依法充分履职,对机动车租赁行业存在监管疏漏,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租车现象频发,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侵犯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12月,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上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指定管辖,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以公益诉讼立案。12月27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向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提出规范机动车租赁经营监管、督促网络租车平台系统升级、推动加强行业自治等建议。
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机动车租赁行业规范整治活动,规范租赁性质车辆准入登记,督促经营企业加强车辆租赁申请核查,落实承租人身份证件查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2024年2月26日,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将落实情况函复检察机关。6月30日,福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通知》,明确机动车租赁企业应将承租人身份证、驾驶证查验纳入租赁合同,建立与公安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涉未成年人租赁车辆违法线索移送、违规企业黑名单等机制。
针对网络租车系统无法识别身份证、驾驶证的真实性与同一性等问题,福州市、晋安区两级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分析列明12处关键风险点,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某租车App福州分公司组织召开5场论证会,确定网络租车系统身份核验功能升级方案。
某租车App总公司根据方案启用了“双证核验+人脸识别”系统,设置了租车人员年满18周岁、经人脸识别与身份证件比对一致方可注册、身份证与驾驶证经系统核验同一方可申请租车、租赁人员需在交管12123App上核验电子驾驶证后方可确认租车等功能,有效堵住申请租车环节的未成年人租车、两证不统一、伪造驾驶证等重大漏洞。目前,该租车App已依托上述系统拦截未成年人线上租车申请2000余次,同时发挥示范作用,在行业内共享技术,带动全国超2/3的主流网络租车企业完成系统升级。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威胁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区域整治,堵塞行业管理漏洞,遏制向未成年人违法租赁机动车现象。在案件办理的基础上,以司法保护推动网络保护,促进租车平台企业技术升级和行业技术共享,实现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的进阶,将法律监督职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