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玉国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玉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将追缴在案的被告人李玉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来源:央视网
上一篇:从“靠天吃饭”变“能与天交流”,农业数字化难在哪? 褚氏农业总经理褚一斌:最难平衡成本投入与效率工具、企业生存之间的关系
下一篇:解决托育困难,全国总工会2025年支持1000个用人单位办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