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文件推动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 给学生中考后的“二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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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07:10:53

  近日,山东一份具有“破冰”意义的文件正式出台。随着《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公布,公众长期关注的职普融通终于从理念倡导走向落地实施。

  《实施办法》明确,山东省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学生可在普高与中职之间相互转学,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可申请转回原学校。

  为什么转?怎样转?如何保证互转效果?围绕这些问题,《实施办法》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关于出台背景,《实施办法》提出,“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丰富学生成长成才路径,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多元化的教育需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属高中阶段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学生“出口”方面,各有侧重。“但是,长期以来两者间各自独立、沟通不畅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学生多样化选择和成长。”在《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中,山东省教育厅这样概括。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张志勇评价:“山东省此次出台《实施办法》,是回应时代需求、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之举,是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育人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从省级层面打破了长期以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间的制度壁垒,有效促进两类教育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高中阶段整体办学活力,十分及时和必要。”

  据介绍,《实施办法》从省级层面系统构建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涵盖“学校发布互转通知、学生自愿申请、转入学校考核、拟定转入(出)名单并公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完成学籍变动”等基本步骤。

  转入学校面向申请学生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可以以学生中考成绩、转学前各学期考试成绩以及单独组织的互转文化课和技能考核、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等为组成部分,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其他具体考核内容。让青岛电子学校校长崔西展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在学分互认方面,将普通高中文化课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社会实践活动等纳入学分互认转化的范畴,减轻了互转学生的学习负担,实现了职普学习成果的‘等价流通’,避免学生因转学造成学业中断。”

  在济南旅游学校党委书记刘波看来,“《实施办法》对互转的适用范围、时间节点、条件标准和操作流程作出了符合教学规律的精细设计,既赋予了学生选择权,又最大限度保证学生互转后学习的连贯性,确保互转平稳有序,政策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刘波举例,为避免学生在转学中重复填写个人信息,山东省教育厅建立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中间库,转出学校推送、转入学校接收,即可完成学籍转换,有效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他同时注意到,为帮助转学后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顺利毕业,《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确因转学前缺修课程导致不能进行后续学习或影响毕业的,转入学校应安排学生进行补学,同时,为转学后不适应的学生留出了“可申请转回原学校”的回旋空间,对学生倾注了满满的关怀关爱。

  关于互转学生的毕业与升学,《实施办法》规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后,需达到中职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中职毕业证书。中职学生转入高中后,需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标准,方可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生转学后按照转入学校学生身份性质参加相应的高考报名。

  “《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邱世峰认为,对学生而言,这是成长路径的“再优化”,中考后的“二次选择”,让自己的潜能在更适合的轨道上发光发热;对家长而言,这是教育焦虑的“缓解剂”,当孩子在当前学习环境中不适应或发展方向需要调整时,互转机制提供规范、可行的调整渠道。

  邱世峰同时指出,对学校而言,这是办学活力的“增强剂”,政策推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加强沟通协作,同时也倒逼学校提升办学质量、打造办学特色;对社会而言,这是人才结构的“优化器”,有助于培养既有扎实文化基础,又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多元化的人才需求。

  文件出台仅是第一步,如何真正落地更牵动公众的神经。对此,淄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康建议,各市要立足区域高中教育整体发展布局,综合考虑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方向、特色定位等,积极动员,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学校抓住契机,进一步打造职普融通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个性化就学需求;尽快制定科学可行的互转实施细则,确保互转工作条件明确、流程清晰、便于操作、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同时要一体化考虑好中考招生、学位储备、师资调配等方面政策的协同联动。

  此外,成康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初高中学生的学业规划指导以及家长层面的宣传引导,家校配合,共同帮助学生更深入了解自己的兴趣和潜能,更清晰设定自己的目标和方向,更明智规划自己的学习路径和发展道路。

  “《实施办法》有助于引导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也有助于引导各地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推动构建更加健康、更加包容的教育生态。”山东省教育厅总督学王志刚说。

  本报济南11月25日电

责任编辑:胡文利

流程编辑:罗征

原标题:山东出台文件推动普高与中职学生互转 给学生中考后的“二次选择”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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