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5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奇安创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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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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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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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25日,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创投”)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奇安创投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0,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本次权益变动后,奇安创投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7%变动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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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5、奇安创投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继续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5-051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创投”)持有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29,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7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股东奇安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38,4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近日,公司收到奇安创投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5,581,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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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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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信至诚
股票代码:6882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1层117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1层117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信至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信至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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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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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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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退出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永信至诚,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降至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38,46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资金需求,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信至诚13,129,302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永信至诚总股本的8.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永信至诚7,548,135股人民币普通股,占永信至诚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奇安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38,46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奇安创投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永信至诚的股份总数共计5,581,167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70%。减持完成后,奇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7,548,1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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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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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永信至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鹏飞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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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奇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鹏飞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