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锐科激光,证券代码:300747)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年度及任期考核方案、经理层成员业绩责任书等多项议案,标志着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考核激励体系正式落地。
董事长考核方案:市值管理纳入年度考核 经营业绩权重占40%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订锐科激光董事长年度及任期考核表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董事长考核分为2025年度考核与2025-2027年任期考核两个维度,首次将市值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范畴。
其中,年度考核(2025年)从五个维度实施评价:
| 考核维度 | 权重占比 | 核心内容 |
|---|---|---|
| 经营业绩完成情况 | 40% | 聚焦主责主业,考核经营目标达成 |
| 年度重点工作 | 30% | 包含市值管理等战略任务 |
| 党建工作 | 20% | 落实党建责任制相关要求 |
| 综合测评 | 10% | 综合管理能力与团队评价 |
| 约束扣分项目 | 不占权重 | 合规经营、风险控制等负面清单 |
任期考核(2025-2027年)则聚焦长期发展能力,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经济增加值等核心经营指标,同时将任期内三年年度考核得分按33%、33%、34%的权重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公告显示,董事长陈正兵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本议案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理层考核同步落地 三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同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制订锐科激光经理层成员两书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将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25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2024-2027年)及《聘任协议书》(2024-2027年),进一步明确经理层的权责利关系。
公告显示,董事闫大鹏、陈星星、汪伟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本议案表决。两项议案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标志着公司在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体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此次考核机制的落地,将推动公司形成"战略目标-考核导向-激励约束"的闭环管理,为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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