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滨州讯 11月21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新蕴能源科技(滨州)有限公司颁发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
这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的颁发,标志着该局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重大转变,是更好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促进矿业权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在以往的“一证载两权”制度下,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也是行政许可权,即一个证书同时承载了民事财产权和行政许可权两项不同权利。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对矿业权管理制度进行重构,实行矿业权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相分离的制度,不仅结束了“一证载两权”的历史,也在法律层面明确了矿业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权利属性,为权证分离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施行以来,该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要求,迅速推进政策落地,通过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升级改造矿业权审批系统,优化申报流程、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新旧制度无缝衔接。
此次发证不仅是滨州的首次实践,也是全省范围内“权证分离”较早落地的案例。“首证”的颁发,强化了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该局以优质高效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
原标题:滨州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颁发 实现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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