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联水产”)董事会秘书梁永振出具监管函,因其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告显示,国联水产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新余国通”)2024年9月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日最高占用金额780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4年11月全部归还。
根据深交所出具的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40号文件,梁永振作为国联水产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二款的规定。
监管函指出,新余国通于2024年9月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国联水产资金行为,日最高占用金额达780万元,不过该占用资金已于2024年11月全部归还至国联水产。深交所要求梁永振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并督促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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