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蒙格斯报告
金融强国是当前金融工作的核心目标,其内涵绝非简单的金融规模扩张,而是要靠市场机制给实体经济 “输血导航”、靠风险配置规则稳信心、靠平衡发展与风险破难题。在此基础上,更要瞄准服务实体创新、管控系统风险、争取国际规则话语权三大目标,为强国建设筑牢金融根基。
金融强国是我国当前金融工作的最新要求和宏伟目标,同时也再次明确了我们强国建设中金融体系和相关工作的重要作用。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其重要内涵。
首先,金融强国是利用市场经济强国。金融体系不同于财政和货币体系,它是以贷款、股票和保险及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及风险管理需求的市场化机制,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机制。因此,金融强国首先是利用市场经济强国,是利用基于市场的金融机制来构建整个实体经济运行的血液和心脏系统,同时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定价、准入和限额等一系列市场化风险决策和信息传导机制,为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微观乃至宏观层面的定位和导航功能服务,进而建设一个强大的实体经济体系。
其次,金融强国实际上也是利用规则和机制强国,尤其是利用基于风险的资金配置规则。金融绝不是简单地提供资金。金融产品价格和资金数量都是金融的表面现象,而且其高低大小也不代表着金融体系的效率和强弱。金融数量和价格的背后本质上是一系列的规则,尤其是关于源自于实体经济并受到金融体系影响的风险的规则和机制,以及基于这些规则和机制反映出市场参与者对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信心。
第三,金融强国的聚焦点在于有效兼顾和平衡处理经济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市场经济具有两个基本的特点,一是充满竞争,二是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竞争是创新的动力,是发展的源泉,而创新和发展是强国的根本。另一方面,竞争和创新必然带来风险,而且在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经济规律中,追求更加快速的发展自然带来更大的风险承担。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系统性风险也同样符合这一规律,与国家发展的速度、规模相匹配,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个由计划经济渐进转制到市场经济的混合经济体而言,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复杂性和关联性更是决定了长期以来我们国家高速发展和高系统性风险相伴随的特点。
基于上述金融强国三个方面重要内涵的认知,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强的发展目标也为我们的具体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目标。
一是要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创新发展,不仅要包括各种科技和产品服务创新,也包括我国现阶段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各种组织和制度创新,还要有金融体系为适应实体经济不断创新发展而带来的金融创新服务的需要。
二是在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有效管控风险和防范金融危机,维护金融稳定,尤其是通过加强对日常化的系统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确保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本身发展中的各种创新所带来的关联性、复杂性、不可替代性的系统性风险要素对整个经济体系发展稳定性的影响有序可控。
三是在前两个目标的基础上争取在经济金融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中具有规则示范性和信心保障。所谓的获取国际“定价权”和“话语权”,其本质也在于此。所谓强弱都是相对而言的,“强国”建设本身也就是基于国际竞争而言的目标和策略。金融强国自然也会带来规则的示范性和信心保障,尤其是有中国特色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将获得国际的认同,甚至仿效。这显然也应该成为我们金融强国的一个重要目标。
作者简介
陈忠阳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美国富布莱特学者。在金融和风险管理领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近三十年,是我国最早从事金融机构现代风险管理教育和研究的资深专家之一,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主席、金融风险管理学科建设负责人,创办了国内首个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方向的金融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项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