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报告期内,公司农化原药和制剂产品主要包括草甘膦、敌草隆、各类选择性除草剂。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3,850,50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3月31日“35600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02.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和2023年12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新安化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28日注销。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的《新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并且于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开化合成连同保荐机构、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新安化工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242.2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8,081.5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60.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为定期存单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期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单余额为2亿元。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将“35600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02.46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
[注2]“35600吨/年高纯聚硅氧烷项目”,由于正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产能规模尚未充分发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6年3月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吴严明先生、陈捷先生、姚晨蓬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安股份估值提升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评估和测试,并根据识别评估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393.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负数代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减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5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35.48万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0.94万元,冲回长期应收款坏账83.57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4万元。
2.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半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54.13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393.4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有关规定,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计划通过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提升综合竞争优势、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鼓励控股股东增持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处于低位波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35元,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22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效能,提升综合竞争优势
在充分研判宏观、行业形势和发展趋势,全面对标竞争对手、行业标杆的基础上,公司将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总体导向,提升产业竞争力。围绕作物保护和硅基两大主业:一是加速产业转型升级,调优内部产品结构,坚定不移走终端化、高端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注重高价值应用场景突破和解决方案打造,提升产品毛利率和竞争力,形成“专精特新”和隐形冠军的产品群;二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科学把控规模,加强原创性、突破性、颠覆性技术创新,聚焦国家重点、进口替代等方向,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三是加快管理变革提升智能制造和供应链管理水平,着力提升成本竞争力,保障产业链协同发展和供应链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全球化拓展力度,拓宽海外渠道,完善全球布局,加强海外本土化运营能力,抢占全球市场份额;五是完善营销模式,不断实践线上营销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在推进主业升级的同时,公司还将把握新能源、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战略机遇,坚持依托技术创新、资本赋能,走与主业协同、与行业差异化的发展道路。
公司将以更加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1361行动”:确立“全面实现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的杰出企业”一个总体目标,深入推进增长动能、发展方式和运营方式“三大转变”;通过强化科技与创新发展,推进现代企业管理与数字化,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国际化发展,资源资本助力战略发展,组织文化建设“六项行动”,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夯实“命运共同体的模式、制度、机制”一个基础底座。
2.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继续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积极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自2001年上市以来,连续24年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累计分红金额达到38.67亿元。最近一次2024年度派发现金红利1.35亿元,占当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2.53%。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公司未来将继续通过积极实施现金分红的方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3.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不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现场调研、机构路演、投资者公开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沟通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系统性的投资者交流计划,积极组织走进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每年度至少举办三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交流会,安排公司高管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围绕行业发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情况、重大项目进展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4.聚焦市场关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同时,公司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自2018年连续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ESG体系建设,提高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5.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公司将围绕主业,积极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进行资源整合,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对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资产进行压缩或者剥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
6.鼓励控股股东增持,增强公司发展信心
公司将加强与控股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公司控股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综上,公司将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认真落实估值提升计划,立足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所处的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长期投资价值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持续维护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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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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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于2025年6月开始进行项目试生产,但鉴于该项目装置规模较大,涉及的产品种类和工艺流程较多,整体较为复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该募投项目整体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项目预计于2026年3月底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根据项目进度以及公司测算,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限未超过12个月,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六)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办理专户开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7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限未超过12个月,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新安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9月底变更为2026年3月底。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2号),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3,850,50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799,999,994.47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037,735.8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83,962,258.66元,已于2023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73,443.8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1,788,81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及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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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整体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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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两年,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发生了一定程度变化,细分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需进一步升级迭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的主体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于2025年6月开始进行项目试生产,但鉴于该项目装置规模较大,涉及的产品种类和工艺流程较多,整体较为复杂,试生产需分步进行,目前部分装置和产品处于试生产阶段。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综合评估分析,项目预计于2026年3月底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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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预计,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搬迁入园提升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6年3月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新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