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自2015年获批地方立法权以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大局,聚焦民生关切,先后制定22部地方性法规,其中8部法规在全国、全省首创,2部法规被省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精品培育工程。
聚焦生态靶向发力,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制定全省首部统筹城乡的绿化条例,为推进新增百万亩沿海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创成国家森林城市提供了法制保障。在全省率先制定《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制定《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用法治力量保卫蓝天。《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以最严法治保护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助力成功申遗。制定全国首部设区市级海洋经济综合性法规,对构建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等方面作出创制性规定。
锚定弘德守正创新,彰显核心价值印记。在全省率先制定《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自2018年施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督促修复红色文物3件、革命遗址9处、纪念设施118处。制定《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推动和保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围绕绿色生活、爱护环境、社区文明等方面,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内涵转化为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要求,引领全社会崇德向善,推动高水平文明城市创建。
守护民生积极作为,体现立法为民情怀。聚焦养老、卫生健康等民生关切,制定《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制定《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决定》,推动全市公共场所配备4724台AED设备,成功抢救2名心脏骤停患者,开展急救培训15万多人次,全市院前急救体系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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