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0)发布公告称,在国家“双碳”战略指引下,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共同签署了《全球范围共建低碳与零碳绿色产业园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华电湖北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志浩,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临江大道526号。其经营范围广泛,涵盖电源开发、电力生产与销售、电力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誉与履约能力俱佳,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此次合作旨在立足国家“双碳”战略,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全球范围低碳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和运维体系,提升双方绿色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合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全球范围内低碳与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响应相关部委要求,以“绿电直连”为主要路径,推进零碳园区申报和建设,延伸多项合资内容,条件成熟时开展绿电交易等。 2. 新能源项目开发与配套储能设施:基于资源共享原则,共同开发风光储新能源项目,以格林美荆门园区为基地,在2025年内实际推动合作。 3. 电力市场建设与开发: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等业务板块相互支持,加强电力系统调节的建设与运营能力,降低用户用能成本,提升盈利能力。 4. 生物质能利用:双方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等方面加强合作。 5. 绿电直连及分布式项目:共同推进相关项目,降低格林美集团及湖北区域企业用能成本,提高产品绿色属性,同样以荆门园区为基地在2025年内推动合作。 6. 节能与能源管理:华电湖北分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在节能诊断等方面与格林美加强合作,降低能源消耗与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协议还明确了双方职责,包括不影响正常市场开发与其他方合作、协调系统内单位提供支持、签订具体项目协议、保密义务、可成立项目公司以及设立对接专班和高层互访互议机制等。
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共同构建全球范围低碳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和运维体系,大幅降低碳排放量,满足下游客户对绿电溯源与碳足迹的认证要求,有效应对“碳关税”挑战,提升公司ESG价值和全球竞争力。不过,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格林美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性协议进展情况,多数协议均正常履行中。在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动情况。未来若发生股份变动,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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