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2490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80,000股。
由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2025年8月19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可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履行偿还债务义务或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1777号;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0月2日的8:00 - 11:30、12:30 -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为王永生、孙丽娟,联系电话为0574 - 82829375,传真号码为0574 - 82829378,联系邮箱为IR@bowayalloy.com。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且均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股份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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