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张新征 刘彬)一场火灾引发赔偿纠纷,两户相安数十年的邻居对簿公堂。法官温情调解,不仅化解了纠纷,还让邻里情谊重获新生。8月12日,定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祭祀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梁某当庭向原告李某支付230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3月30日,梁某到祖坟祭祀,不料点燃的纸钱被风卷起,火星飘落至相邻的废品收购站,引燃了堆积的废品,且火势迅速蔓延,烧坏了邻居李某的板房。事后,李某多次与梁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意识到,若简单判决,即便解决了赔偿问题,相邻多年的两家也可能从此形同陌路,调解才是更妥当的处理方式。“赔偿不是终点,重修邻里情才是关键。”接到案件的次日,承办法官便赶赴当地派出所调取火灾认定书,后又多次到现场查看,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室内,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划分责任,而是先阐释法律法规,又讲解有关典故,再引导他们叙旧情。“老李啊,你记不记得前年下大雨,是老梁帮你抢搬的家具?”承办法官细数两家过往的互助点滴。梁某听着,不禁红了眼眶:“法官,板房的钱我认,可我真怕老李从此不认我这个邻居了。”
经过三轮调解,承办法官结合损失评估报告,提出23000元的赔偿方案,梁某当即表示次日就取钱一次性付清。第二天,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梁某将装有赔偿款的厚信封交到李某手中。李某看都没看就揣进口袋,当场提出撤诉申请,还握住梁某的手说:“咱们还是好邻居,以后还得互相照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