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李行 赵灵灵)“多亏检察官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工作,再也不会冲动了!”近日,在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宣告仪式上,当事人张某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满是感激。这起由同乡间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检察官的积极化解下,最终以不起诉决定画上句号,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传递了司法温情。
今年7月,永年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是老乡,两人同在永年区一家工厂务工,平日里关系比较融洽。然而,一次,二人因工作分工问题,发生激烈口角。情绪激动的张某将李某拉倒后,致使李某受伤。经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此案移送至永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审阅案卷,并分别向张某和李某了解情况。交流中,检察官发现两人均对事件的发生感到后悔。张某坦言,自己当时一时冲动,不仅伤害了老乡,也给两个家庭带来了麻烦;李某则表示,两人毕竟是同乡,事发后张某也多次道歉并主动赔偿损失,自己愿意原谅张某。
考虑到此案系同乡朋友矛盾偶发引起,双方当事人已互相谅解,张某认罪认罚态度较好,加之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若一诉了之,可能会进一步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检察官综合考虑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最终认为该案符合作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在为此召开的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受邀听证代表在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已真正和解,不起诉更利于修复关系,体现司法温情。”最终,永年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上一篇:兰州“城市之眼”摩天轮盛大开园
下一篇:“特朗普立场已发生重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