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陈培玉
通 讯 员 吴佳妮 时宇杰
8月以来,嘉兴“炎”值居高不下。“喝一杯,消消暑”成了不少居民夜间的消暑“良方”。喝一杯无可厚非,但喝完后开车上路可就得不偿失了。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目前嘉兴交警依旧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处并曝光涉酒驾驶这一违法行为。
深夜凌晨“查酒”不间断
“尽管我们再三提醒,交警‘查酒’是全时空、全覆盖的,但总有驾驶人认为深夜凌晨是‘安全时段’。”嘉兴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查获的涉酒驾驶违法案例基本出现在深夜或凌晨,而且一些车辆还发生了追尾、剐蹭等事故。
8月5日0点44分,在秀洲区328乡道,杨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后被交警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
8月7日凌晨1点32分,李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海宁市525国道联丁公路口时,与前方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小型汽车发生追尾。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李某满身酒气,后经抽血检测,结果为148.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目前这两起案件都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两名驾驶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些误区请别踩
不少驾驶人认为,喝完酒不能开车,但睡一晚后酒精就会被代谢掉,因此第二天早上可自驾上班。其实并非如此。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与酒水的种类、喝酒量和个人代谢能力都有关系。为了确保行车安全,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在饮酒后至少等待24小时再驾车。
嘉兴交警再次提醒大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及以上即构成酒驾,达到80mg/100mL及以上则属于醉驾。酒驾和醉驾不仅会导致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还可能面临拘留、罚款和终身禁驾等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还将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目前,嘉兴交警持续开展夏季整治行动,治理突出交通安全风险,持续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近期醉驾案例曝光
1.冯某(市区建国南路,259mg/100mL)
2.魏某贝(海盐县海兴路,256mg/100mL)
3.任某中(嘉兴港区中山路,250mg/100mL)
4.王某庄(海宁市长益路,203.8mg/100mL)
5.闫某金(桐乡市崇福大道,188mg/100mL)
6.曹某飞(平湖市环北二路,181mg/100mL)
7.陈某(海宁市西山路,166.5mg/100mL)
8.申某进(桐乡市校场东路,15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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