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陈琼 通讯员 卢紫娟)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地方标准《人工砂应用技术标准》日前正式实施。作为主编单位,兵团建筑工程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建科院”)联合10余家参编单位,历时3年完成了这一地方标准的编制,为新疆人工砂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将有力推动新疆建材产业转型增效。
当前,天然砂石资源日益紧缺,人工砂已成为建设工程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替代材料。“该标准首次构建起适应新疆气候与工程特点的人工砂技术体系,为‘沙漠造楼’‘绿洲筑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兵团建科院副总工程师李永荃表示。
据介绍,该标准有三大创新亮点:其一,建立分级管控体系,将人工砂按性能分为Ⅰ、Ⅱ、Ⅲ类,明确Ⅰ类砂可用于C60以上高强混凝土及抗冻工程,Ⅲ类砂仅限用于非结构部位,从源头避免“劣砂上岗”;其二,首创性能评价指标,新增“流动度比”“需水量比”等6项独创检测方法,精准量化人工砂对混凝土工作性的影响;其三,实现环保与安全双控,强制规定母岩放射性需符合GB6566标准,严禁使用风化岩原料,大幅降低了外加剂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