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职人员要松一口气了。
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开宗明义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持之以恒的工作。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并将当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
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
《若干规定》为基层减负给出了七个方面21条要求,七个方面分别是——
一、切实精简文件;
二、严格精简会议;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四、规范借调干部;
五、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
六、规范明晰基层权责;
七、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基层减负工作要求,非常具体。比如:
严控文件数量——要求年度实际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过上年度的应当向上级党委办公厅(室)书面说明。
提升文件质量——坚持“短实新”文风,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若干规定》全文不到4500字,带头实现了其所倡导的“短实新”文风。
严控会议数量——本系统本领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各级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精简的精简。未经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含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对已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召开。
提升开会的质量效率——从严落实开短会、讲短话要求,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一般不同时讲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者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安排分组讨论的会议,会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半,其他会议一般安排半天以内。
督察检查考核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拟开展的涉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年度计划执行,原则上每部门不超过1项,同类事项应当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应当联合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一般不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
改进督察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上级部门到地方督查检查考核调研,不得动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不得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
此外,还包括“规范借调干部,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大幅减少各种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等内容。
《若干规定》确实直击了基层公职人员的痛点。机关工作人员往往被文山会海、各种各样的评比、达标牵扯很多精力。在区县层级,常常是一个科室两三名工作人员,可能要对接上级多个部门,要求提供材料、达标、评比,负担很重。
减轻基层负担,可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来保障民生、稳增长。
不过形式主义很容易反弹,每隔一段时间又会变得严重起来。
究其原因,一是“权责倒挂”的矛盾。上级部门“层层加码”“一刀切”的要求,容易导致基层陷入“以形式主义应对形式主义”的恶性循环。
二是有些干部长期依赖“开会发文”推动工作,考核评价过度强调“痕迹管理”,导致基层疲于应付报表、台账。
而且,一些地方考核指标脱离实际,重“显绩”轻“潜绩”,倒逼基层搞“短平快”项目,进一步助长了形式主义的蔓延。
整治形式主义并不容易,形式主义有自身的顽固性,甚至基层减负本身又变成形式主义。
所以,这次整治形式主义在进一步深化,推动全链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