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原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于2025年4月10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在诉讼过程中,财通证券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长江医药控股银行存款50,546,191.97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本案涉案金额50,566,410.45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诉讼各方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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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
被告 |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
第三人 | 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 |
除上述重大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还存在4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具体如下: 1. 河北羿珩科技与江苏优敖智能装备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年原告与被告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原告发货并完成验收后,被告逾期未付货款70万元。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该案已在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未判决,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 苏州晟成光伏等与河北羿珩科技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认为被告侵害其商标专用权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等。该案于2025年6月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7月18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 湖北惠源医药与湖北长江丰医药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因被告欠货款起诉,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7日立案,2025年4月7日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030,260.84元及资金占用费等。该案涉及的2.51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4. 宁夏铭鼎广告传媒与宁夏长药良生制药定作合同纠纷案:被告未支付部分广告制作费,原告起诉。2025年7月2日立案,7月2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5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广告制作费46000元。该案涉及的0.05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2.56万元。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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