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近日,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所属海通轮驳被授予“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最高荣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设立,每五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执法管理、科技创新、应急保障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单位。
近年来,海通轮驳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精心打造“红帆护航”特色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凝聚起强大的发展合力,为此次获评“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奠定坚实基础。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是对其服务国家战略、勇担社会责任、保障港口运营的权威认可。
海通轮驳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关键领域展现硬核力量,圆满完成国内首单港外锚地保税LNG试点加注拖轮监护任务,为国家清洁能源战略和新型加注模式探索提供坚实保障;积极助力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提供专业、可靠的护航力量,全力保障东北亚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中心高效运行;投身甬舟铁路西堠门公铁两用大桥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贡献不可或缺的海上力量。
海通轮驳立足港口高效运转保障,在生产经营领域锐意进取,不断刷新纪录,建成浙江省规模最大的现代化港作拖轮码头,显著提升服务能级和保障能力;2024年完成拖轮助泊量43271艘次,创历史新高,以高效服务有力支撑港口吞吐量增长。
与此同时,海通轮驳肩负着宁波舟山港广阔港域的海上应急救援重任,是关键时刻值得信赖的“海上守护神”。自2015年宁波舟山港实质性一体化以来,海通轮驳累计完成海上抢险任务281次,紧急出动拖轮414艘次,在风浪中守护生命财产安全,多次荣获交通运输部授予的“贡献突出社会搜救力量”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