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日报)
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记者 郝佳丽
为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管,近日,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了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专项排查,发现4家重点企业年用塑料包装87.5万个,2家商超年消耗塑料14吨,多家饮品连锁店年使用不可降解杯具达14万个。随即,该院推动3家企业纳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督促商超实行可降解购物袋“阶梯定价”;推动所有饮品门店完成用塑数据注册,从源头压缩非降解塑料使用空间。
绿色低碳是生态保护的核心方向,而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不规范使用与回收,成为阻碍这一目标的一大难题。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精准摸排、分类整改、完善体系等系统性法治手段,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围绕一次性塑料使用对环境保护的潜在侵害风险,该院推动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靶向摸排,通过“每半年申报用塑量”的刚性制度,将企业使用塑料制品行为纳入法治监管范围。针对商超用塑,督促其通过向企业总部申请“阶梯价位”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选择可降解制品;针对门店用塑,提醒经营者应尽保护环境责任,督促其完成用塑数据注册,从源头上把控用塑量。
同时,固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法治约束+理念引导”双路径,将低碳要求转化为具体治理行动。针对摸排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对企业、商超等主体解读《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明确其在“减塑”中的法定义务;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在商超、饮品店等场所张贴“减塑”宣传材料,向公众普及一次性塑料污染与低碳发展的关联等知识,将司法保护理念转变为公众的绿色消费行动,形成“司法引导、企业践行、公众参与”的低碳治理链条。
一次性塑料污染已成为制约绿色低碳发展的突出障碍。固阳县人民检察院还聚焦一次性塑料治理的关键堵点,倒逼行政机关联动环卫、城管、环保等部门建立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从末端破解回收难题,填补使用和回收环节的低碳治理缺口,确保治理实效,为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