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发布公告,宣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并对“平煤转债”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5年5月19日,平煤股份依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相关业绩指标未达成《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6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579.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3%)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予解锁,并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
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平煤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平煤股份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经计算,“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由7.51元/股调整为7.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4日起生效。
此外,“平煤转债”于2025年8月1日停止转股,2025年8月4日起恢复转股。投资者需密切关注相关变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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