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同德化工(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60,证券简称:同德化工)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相关诉讼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
此次诉讼源于多起纠纷。2024年11月,同德化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张云升先生及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月,同德化工向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状》,要求广东宏大在十日内配合办理原告持有的同蒙化工100%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随后,广东宏大向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违约责任之诉,并在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同德化工就请求解除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事项,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广东宏大的股权质权纠纷之诉。
不过,经双方积极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广东宏大配合同德化工办理了同蒙化工100%股权的质押注销登记手续,同德化工向受理法院撤回对广东宏大的质押之诉,广东宏大亦撤回对同德化工提起的违约之诉。
近日,同德化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同德化工撤诉,案件受理费641,800元,减半收取计320,900元,由同德化工负担。
此次诉讼撤诉,意味着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之间的股权质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造成较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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