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豫金罚决字〔2025〕131号
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罚款50万元
河南金融监管局
2
李晓军(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豫金罚决字〔2025〕132号
警告,罚款10万元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中和被开除党籍
下一篇:天水市秦州区:数据比对“精准织网” 工伤保障“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