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为切实保障您的用气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司决定对部分液化气钢瓶实施召回。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回范围
1.2017年12月31日前生产、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液化气钢瓶。此类钢瓶按规定应作报废处理,目前仍有少量未回流至我司。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司将对该部分钢瓶实施有偿召回。
2.2018年至2022年生产的液化气钢瓶,虽尚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存在以下情形的:(1)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验的;(2)长期未回站充装,长期闲置、停用钢瓶;(3)未建立信息化管理,不利于安全监督的。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我司将对上述年限的钢瓶,全部召回置换为符合最新瓶规要求的新钢瓶。
二、召回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您及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召回方式
您可拨打客服电话0919-4186517,我司将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回收。
四、工作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8月30日
五、后续处理
1.对达到使用年限的钢瓶,召回后将统一交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报废处理。
2.对不符合最新瓶规的钢瓶,将通过置换方式为您更新为新钢瓶。
六、重要提示
召回期满后,我司将不再承担本次召回范围内钢瓶的安全责任、报废处理责任及检验责任,相关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安全用气关乎您和家人的切身利益,恳请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此次召回工作。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铜川市太星焊割气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