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游明进
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对“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作出部署。建立国企协同监管机制,是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省国资委牵头出台省属国有企业协同监管办法,完善协同监管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企业改革,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省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应对所监管的企业,尽快摸清底数,掌握产权状况、主责主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规模等,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建立起和行业管理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的跨部门联合监管。通过加大监管,促使企业建立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发挥协同效应。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坚持围绕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按照各司其职、战略协同的原则,形成集成效应。尤其是企业出资人要充分发挥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高效化的监管优势,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政策制定、行业规划、行业监督、行业协同和行业服务等管理职责,共同履行好对省属国有企业的政策协同、监管协同、改革协同、考核协同、信息共享等职责,做到整合资源,联帮联管,形成协同有效、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持续深化国企制度改革。国有企业要搞好就一定要改革,抱残守缺不行。要进一步推动企业深化各类改革,尤其要加快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推动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科技创新激励考核机制、推动建立国有企业分类考核以及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推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释放企业创新活力,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将“强管理、增效益、防风险”有机统一起来,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选优配强外部董事队伍,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国企聚焦主业主责,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投资管理,提高全要素效率;推动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革,打造专业化平台,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加快推动法治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强化内部管理,大力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防范企业风险,实现提质增效。
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应结合编制“十五五”规划,立足职责,制定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政策供给质量和协同监管水平。同时,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的有效协同,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实现信息共享,资源联动,多管齐下,构建起集中统一、全面覆盖、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多层次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企业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作者为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