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7-30 01: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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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后行权价格:11.91元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11.58万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49名激励对象68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3.00万份,激励对象为7人。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8、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1.96-0.05=11.91元/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65亿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高于目标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3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个人行权比例为100%、80%或60%,公司对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1.5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预留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行权比例为100%。

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58万份。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价格及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1.91元/股,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58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28.22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66.50万份,合计拟行权194.7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04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671万份,预留授予133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8人,行权价格为12.10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7人,行权价格为12.07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在预留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9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2)。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5月30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49名激励对象683.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2年6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71.00万份,激励对象为48人,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6、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3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3.00万份,激励对象为7人。

7、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8、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批)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历次授予情况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及人数。

(四)历次调整及行权情况

1、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3、历次行权情况

4、上述调整及行权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次行权已进入行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2年5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5月1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相同且均已成就。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优秀”,导致已获授的11.58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30日

2、行权数量:128.2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

3、行权人数:32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1.91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9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注:1、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2、激励对象王炜自2024年11月5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但仍符合激励条件。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5月16日

2、行权数量:66.5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

3、行权人数:7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1.91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5日,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8、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注: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3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7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94.72万份。本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2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94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本次拟行权8万份,合计拟行权10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65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295万份,预留授予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人,行权价格为15.4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激励对象1人,行权价格为15.3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激励对象1人,行权价格为15.35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00万份,激励对象为5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7、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历次授予情况

注: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及人数。

(四)历次调整及行权情况

1、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3、历次行权情况

本次行权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

4、上述调整及行权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如下: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一)本次行权已进入行权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9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4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7月1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股票期权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0日。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相同且均已成就。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由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余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优秀”,导致已获授的16.00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11月29日

2、行权数量:94.0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3、行权人数:4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5.30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5月29日-2026年5月28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注:1、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2、激励对象李灿斌自2024年11月5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7月11日

2、行权数量:8.00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

3、行权人数:1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5.30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6年7月10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注:指占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期权总量的比例。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1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02万份。本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相关条件,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苏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采取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苏维锋、林爱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苏维锋、林爱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苏维锋、林爱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杲、李灿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后行权价格:15.30元

●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36.00万份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15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0)。

3、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4、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9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授予5名激励对象295.00万份股票期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5、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5.00万份,激励对象为5人,并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6、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7、2024年8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8、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4年12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的权益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人,并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9、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5.35-0.05=15.30元/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如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由公司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仍为2人。

(二)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原因的注销情况及数量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65亿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高于目标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个人行权比例为100%或80%,公司对考核结果为“良好”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16.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优秀”,个人行权比例为100%。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00万份。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价格及注销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5.30元/股,注销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6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明霖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等关于行权条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等关于行权条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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