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1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贵州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工作起草小组,先后赴北京市、河南省、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安顺市等地开展省内外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市(州)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意见,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24年8月,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会议,对《条例》修订进行专题研究。经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形成《贵州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送审。2024年9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9月24日、1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审议。2025年5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记者:龙菊珍
一审:洪英杰
二审:李柏杉
三审:谢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