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济南发布
近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信息网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对福音里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征收范围及补偿签约期限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小纬六路,西至纬六路、福音里,南至经四路,北至经三路、义生里南侧。其中包括:具体门牌号经三路166号-180号(双号)、经四路421号-经四路441号(单号)、纬六路30号-40号(双号)、小纬六路43号-63号(单号)、福音里2号-34号(双号)、福音里3号-9号(单号),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详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共45天,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9月13日。
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房屋约358户,总建筑面积约13897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和奖励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该片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屋)的,安置房位于小梁庄333套,其中1#、3#、4#、5#、6#、8#为期房,9#、10#、11#、12#为现房;德裕家园现房31 套,共计364套。非住宅房源12套,分别位于小梁庄及和谐佳苑。具体选房方案于正式选房开始前公布。
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期内前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合计3万元;签约期内第31天到第45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合计1万元;逾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不予奖励。
2.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期内前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签约期内第31天到第45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价值的2%计算,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