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王颖 赵淑丽)近日,香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在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了一场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此次活动特邀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为一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和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并在教养方式上给予其家长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
活动中,检察干警、县妇联和团县委的工作人员以及家庭教育指导师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展开了深入沟通交流,从生活习惯到亲子关系再到未来规划,多角度给予建议。通过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既帮助了未成年人认识错误、纠正偏差,疏导心理困惑,建立积极心态,又帮助家长提升认知,转变教养方式,使其更符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
“每次迷茫时,就会想起检察官和老师们的鼓励,他们从未放弃过我,这份信任让我不敢松懈,我不想再让他们失望。”活动结束后,这名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写下一段这样的思想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