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5-034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网”)于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投控”)通知,新华投控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将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投控已于2023年8月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发行规模6.00亿元,期限为3年期,发行时票面利率为0.10%,债券简称“23新华EB”,债券代码“137179.SH”,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格为33.29元/股,换股期限为2024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4年7月2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因年度权益分派,“23新华EB”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由 33.29元/股调整为33.08元/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换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587,992.96元,派送红股103,805,872股,转增51,902,93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74,738,168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25年7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新华网的股票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3新华EB”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7月25日起由33.0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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