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股东郭献清及中山慧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众咨询”)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但减持过程中因部分价格低于承诺价,违反减持承诺,受到监管措施。
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5月21日,广东明阳电气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6月23日,又披露了股东减持到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近日,公司收到郭献清与慧众咨询出具的《股份交易进展告知函》,确认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或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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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献清 | 集中竞价 | 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 | 36.70 - 41.84 | 311.40 | 1.00% |
大宗交易 | 36.60 | 43.60 | 0.14% | ||
合计 | 355.00 | 1.14% | |||
慧众咨询 | 集中竞价 | 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 | 36.70 - 41.84 | 312.00 | 1.00% |
大宗交易 | 36.60 | 11.00 | 0.04% | ||
合计 | 323.00 | 1.03% |
减持完成后,郭献清合计持有股份1396.232万股,占总股本4.47%;慧众咨询合计持有股份1282.303万股,占总股本4.11%。
违反承诺减持情况
2025年7月8日,郭献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43.6万股,成交价格36.60元/股,占总股本0.14%,减持金额1595.76万元;慧众咨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1万股,成交价格36.60元/股,占总股本0.04%,减持金额402.6万元。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36.69元/股,二人此次减持价格低于承诺价,构成违反承诺减持股份。
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近日,郭献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郭献清采取责令购回并上缴价差措施的决定》,慧众咨询也收到相应决定书。监管局责令二者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15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截至公告披露日,郭献清与慧众咨询已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承诺购回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因购回均价高于违规减持均价,故不存在需上缴公司的价差金额。
其他说明
郭献清与慧众咨询表示不存在通过违反承诺减持获取不当利益的主观目的,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二者已深刻汲取教训并积极整改,未来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除此次违反承诺减持外,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此次违反承诺减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也将继续督促股东及董监高履行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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