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7月19日消息: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梧州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韦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韦彦(资料图)经查,韦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私欲膨胀、唯利是图,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韦彦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韦彦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韦彦,男,1977年3月生,壮族,籍贯广西都安,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来宾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17年任贵港市副市长,期间挂任国家商务部亚洲司副司长。2021年,他任贵港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23年任梧州市委常委、秘书长。今年5月13日消息,韦彦被查。
来源: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