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监邢处〔2025〕1305062500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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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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